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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垃圾发电市场将加快地域转移(转)
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云南省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》,提出将投资150.61亿元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。同时,海南省发改委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也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海南省城镇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》,明确“十四五”期间扩建改造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。

从今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,垃圾焚烧发电作为“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”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,已经引起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。

“经过近20年发展,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已十分成熟,国家发改委多次发文推进垃圾焚烧技术的推广应用,加之在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和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》等文件中提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要求,再次奠定了在绝大多数城市中以生活垃圾焚烧为主、资源化利用为先、垃圾填埋兜底的处理格局。”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高级行业分析师李少甫指出。

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今年5月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》明确指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%,全国约50%的城市尚未建成焚烧设施。《规划》要求,到2025年底,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%左右。

“从需求角度看,截至2020年,我国累计在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厂619座,焚烧设施处理能力66.2万吨/日。以实际处理量计算,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54.1%。由此看来,‘十四五’期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需求可达14万吨/日,垃圾发电仍有发展空间。”李少甫表示。

李少甫还指出,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建设发展不平衡。相关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上半年,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集中在华东、华南地区,经济相对发达的华东地区发展规模较大,占全国垃圾发电总装机的50%以上。

“一方面,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垃圾焚烧的建设发展进度,与东南沿海地区相比差距较大;另一方面,中小城市、县镇与大中城市的发展进度也有较大差距。因此,在大中城市及东南沿海地区垃圾焚烧能力基本饱和的情况下,市场会逐渐向中西部地区发展。从城市级别看,也会逐渐向县镇级别下沉,所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。”李少甫说。

业内有分析认为,当前城镇化进程和乡村生态振兴“双轮”驱动我国生活垃圾总体处理需求持续旺盛。同时,焚烧发电的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模式将得到持续推广,由此综合促进生活垃圾发电行业快速发展。

另外,针对“十四五”期间各地相关的建设规划,李少甫建议:“政府规划摸底应更加详细,掌握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、清运量、已有处置设施处理能力及分布情况,结合运距情况综合考虑,合理规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布局,避免出现产能过剩、处理设施‘吃不饱’的局面。同时,也应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,将垃圾量、热值等变化纳入考量范围。”

“对垃圾发电相关企业而言,首先要深入了解当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规划,审慎评估当地项目需求;其次,要结合当地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设情况,综合评估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及支付意愿;最后,应提高技术水平,在合规、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提高发电效率,争取合理利润。”李少甫进一步建议。